比利時信條中法對照詳解
歡迎探索改革宗信仰的重要歷史文獻——比利時信條。本網站提供完整的中法文對照與詳解,帶您深入了解這份在逼迫時期寫成的寶貴信仰宣言。
信條簡介
比利時信條(Confession du Foy)於1561年由吉·德布雷(Guy de Brès, 或做Guido de Brès)撰寫,是在宗教改革時期荷蘭低地國家信徒的共同信仰告白,因此也叫《荷蘭改革宗教會信條》。此信條的撰寫背景是為了向西班牙國王腓力二世表明,改革宗信徒並非叛亂者,而是忠實遵循聖經教導的基督徒。
此信條於1566年在安特衛普總會獲得正式批准,並於1618-1619年多特會議上經過修訂。值得注意的是,比利時信條與海德堡要理問答、多特信條一同構成全球改革宗教會三大信仰根基。布奎多本人因堅守信仰於1567年殉道,使這份信條不僅是教義陳述,更是殉道者的見證。
信條原文Confession du Foy. Faicte d'un commun accord par les fideles qui couversant es pays bas, lesquels desirent viure selon la purete de l'Euangile de nostre Seigneur Jesus Christ以法文撰寫,後譯為荷蘭文和拉丁文,成為荷蘭改革宗教會和其他改革宗教會的正式信條。其神學思想深受法國改革宗神學家加爾文的影響,內容涵蓋了基督教信仰的核心要義。
本站法文版主要依據為保林·貝達德(Paulin Bédard)牧師和他的妻子克萊爾(Claire)於 2021 年編輯進行現代化處理的現代法文版。並且參照Foi Et Vie Reformees一個較為早期的版本,及一份1562年的版本(主要用於釐清原始概念)。
關於2021年現代法文版
2021的現代法文版編輯目的是為了讓這份信條以更現代、易於理解的形式呈現,使其能更廣泛地被當今的讀者接觸和學習。這版在編製時,主要依據了 1561 年和 1562 年的最古老信條版本,並整合了 1618-1619 年多特大會(Synode de Dordrecht)的大部分修訂。此外,也參考了現代歸正宗聯會的一些細微修訂,例如針對《希伯來書》作者歸屬、聖經引用調整,以及第 36 條中關於政府職責描述的一些細節調整。編輯者強調,這份譯本並非為學術專家而設的考究之作,而是希望讓信條回歸其原有的清新與美好,使其能被更多人理解。
這份《荷蘭改革宗信條》的現代法文版(2021 年版)遵循 Creative Commons Paternité - Partage dans les mêmes conditions 4.0 International (CC BY-SA 4.0) 授權發行
歷史背景
1
形成背景 (1559-1561)
十六世紀尼德蘭地區處於西班牙天主教皇帝腓力二世的統治下,改革宗信徒面臨嚴重的宗教迫害。布奎多在此背景下撰寫信條,旨在向當局說明改革宗教會與極端的重洗派有明顯區別,同時為信徒的信仰提供堅實基礎。
2
正式認可 (1566)
1566年,比利時信條獲安特衛普總會正式批准,成為尼德蘭改革宗教會的官方信條。此舉標誌著改革宗教會在低地國家的正式確立,為之後的教會發展奠定了神學基礎。
3
多特總會確認 (1618-1619)
多特總會期間,比利時信條與海德堡要理問答一起被重新確認為荷蘭改革宗教會的正式教義標準,並在此基礎上增添了多特信條,形成完整的三大信條體系。
條文導覽:神論
第一條:只有獨一真神
闡述獨一真神的本質屬性,強調神的永恆性、不可見性、無限性、全能與全知。此條開篇即確立了改革宗神學的基本前提——唯獨上帝具有至高主權與榮耀。神論部分是整個信條的基礎,確立了神學體系的核心。
第二至七條:神的啟示與聖經
詳細論述神如何透過創造與聖經啟示自己,確認聖經正典的範圍與權威,並宣告聖經的完整性與充分性。這些條文特別重要,因為它們確立了宗教改革「唯獨聖經」的原則,與天主教傳統形成明顯對比。
第八至九條:三位一體
詳述三位一體的教義,說明聖父、聖子、聖靈三個位格的合一性與區別性。這部分既承接了早期教會的正統信仰傳統,又以改革宗的角度重新詮釋,表明了改革宗對古代教會傳統的繼承與發展。
條文導覽:人論
第十二條:受造與天使、人
論述神創造萬物,特別是天使與人類的目的與本質。該條闡明了神創造的主權及其在受造物中的旨意,強調了人類作為神形象的獨特地位。
第十三條:神的護理
解釋神如何掌管、維持並引導祂所創造的萬物。此條特別強調神的護理不僅涉及宇宙運行,也包括人類歷史與個人生活的各個層面。
第十四至十五條:墮落與原罪
描述人類的墮落過程及其後果,解釋原罪的本質與傳遞。此部分展現了改革宗對人類罪性的深刻認識,為後續的救恩論奠定了基礎。
第十六至十七條:揀選與救贖
闡述神的揀選預定以及人類救贖的需要。這兩條是改革宗神學中最具特色的教義之一,強調神主權恩典的絕對性。
條文導覽:基督論
條文導覽:救恩論
第二十四條:善行與成聖
論述信徒因信稱義後的成聖過程與善行的關係,澄清救恩與行為的正確關係
第二十五條:舊約與新約的關係
解釋舊約律法的廢止與基督帶來的新約,闡明聖經兩約的連續性與差異性
第二十六條:惟獨基督作中保
強調基督是唯一的中保,反對任何其他中保(如聖徒或聖母)的概念
第二十七條:唯一真教會的本質
描述普世教會的本質與特徵,為教會論部分開始鋪墊
條文導覽:教會論
教會組織與治理(第二十八至三十二條)
這一組條文詳述了信徒加入教會的必要性、真假教會的區別標誌,以及教會的治理結構與職分。其中特別強調了改革宗教會傳統的長老制治理模式,並說明了教會制度訂立的原則與限度。
這些條文反映了改革宗對教會可見與不可見兩個面向的理解,既承認教會包含真假信徒的混合性,又堅持真教會必有的標記:純正的福音宣講、正確施行聖禮、實行教會紀律。
聖禮教義(第三十三至三十五條)
此部分闡述了聖禮的一般原則,並分別詳述了聖洗禮與聖餐的意義與施行。比利時信條承認兩項聖禮(洗禮與聖餐),明確區別於天主教的七項聖禮。
在聖餐教義上,改革宗的立場既不同於路德宗的同質說,也不同於重洗派的純紀念說,而是強調基督在聖靈中的真實同在。聖洗禮則強調其作為立約記號的意義,允許嬰兒受洗。
政府與教會關係(第三十六條)
這條專門討論政府與教會的關係,確立了政府的合法權柄來自神,信徒應當順服政府。同時也強調政府有責任保護教會並懲處惡人,這反映了當時改革宗對政教關係的理解。
比利時信條在這方面的表述受到了加爾文的「兩個國度」理論影響,既肯定政府權柄的合法性,又限制了其對教會內部事務的干預權力,為政教分離但相互尊重的關係奠定了基礎。
條文導覽:末世論
第三十七條:基督再來與最後審判
比利時信條最後一條專門論述基督的再來與末世審判。此條闡明基督將以肉眼可見的方式再來,審判活人死人,使義人得榮耀,惡人受永刑。這部分特別強調了復活的確定性與身體復活的實質性。
末世論神學重點
比利時信條的末世論採取了傳統的改革宗立場,強調復活與審判的確定性、基督再來的可見性、身體復活的實在性,以及最後審判的公正性。這種末世觀既避免了當時一些激進派的極端末世主義,也拒絕了對來世漠然的態度。
中法文對照重點詞彙
此條包含重要神學詞彙如「再來」(revenir/retour)、「審判」(jugement)、「復活」(résurrection)、「永生」(vie éternelle)等。這些詞彙在原文中的精確含義對理解改革宗末世論至關重要,本站提供詞彙解析。
與其他信條比較
比利時信條的末世論與早期教會信經(如《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保持一致,但更為詳盡。與當代其他改革宗信條(如《法蘭西信條》)相比,其末世觀點大致相同,反映了當時改革宗教會對末世教義的共識。
人論(L'Anthropologie)& 基督論(La Christologie)
第十一條(Article XI):聖靈的神性,闡明聖靈位格與工作的教義。
第十二條(Article XII):創造論,探討神創造世界與人類的教義。
第十三條(Article XIII):神的護理,闡明神在受造界中持續的工作。
第十四條(Article XIV):人的被造、墮落與罪性,探討人類原始狀態與墮落後果。
第十五條(Article XV):原罪,詳述改革宗對原罪本質與傳遞的理解。
第十六條(Article XVI):揀選,探討神永恆揀選的教義與表達。
第十七條(Article XVII):救贖計劃,闡明神對墮落人類的救贖安排。
第十八條(Article XVIII):基督道成肉身,探討道成肉身的奧秘與表達。
第十九條(Article XIX):基督二性,詳述基督神人二性的合一與區分。
第二十條(Article XX):基督救贖,探討神的公義與憐憫在基督裡的彰顯。
第二十一條(Article XXI):基督的挽回祭,闡明基督十架工作的意義。
第二十二條(Article XXII):因信稱義,探討信心與基督義的關係。
第二十三條(Article XXIII):因信稱義與行為,澄清改革宗對信心與行為關係的立場。
救恩論與教會論(La Sotériologie et L'Ecclésiologie)& 末世論(L'Eschatologie)
第二十四條(Article XXIV):成聖,探討聖靈在信徒生命中持續工作的教義。
第二十五條(Article XXV):禮儀律法的廢除,闡明新約信徒與舊約律法的關係。
第二十六條(Article XXVI):基督的中保,探討基督獨一中保身分的意義。
第二十七條(Article XXVII):教會的本質,闡明普世教會與地方教會的關係。
第二十八條(Article XXVIII):教會的團契,探討信徒與教會連結的重要性。
第二十九條(Article XXIX):真教會的記號,詳述辨別真假教會的標準。
第三十條(Article XXX):教會的治理,探討改革宗教會治理的原則與實踐。
第三十一條(Article XXXI):教會職分,闡明教會中不同職分的角色與呼召。
第三十二條(Article XXXII):教會紀律,探討教會紀律的目的與實施。
第三十三條(Article XXXIII):聖禮總論,闡明改革宗對聖禮本質的理解。
第三十四條(Article XXXIV):洗禮,詳述洗禮的意義、模式與對象。
第三十五條(Article XXXV):聖餐,探討聖餐的設立、意義與實踐。
第三十六條(Article XXXVI):政府的角色,闡明改革宗對政教關係的立場。
第三十七條(Article XXXVII):基督再來與最後審判,聚焦於終末事件的描述與神學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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